在《007:无暇赴死》上映之前,趁着 B 站购入了大量 007 系列老电影,疯狂恶补了几天。
其实在 2008 年我在博客上用非常幼稚的观点写过 007 ,那也是丹尼尔版的系列第二作了,有些偏见还没完全扭过来。
不过在重温了《择日再死》之后,仍然坚持认为布鲁斯南是最潇洒的 007 。以至于,当我把 007 看成存粹的标签之后,它在丹尼尔之后的人性化挖掘都是聊胜于无的东西。
《择日再死》里的不少商业植入品,在我少年时代就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。比如索尼爱立信 P802 手机,比如蓝色欧米茄海马 300 ,比如阿斯顿马丁 Vanquish。现在我拥有了其中两样,剩下的可以留个念想。
不管怎么说,一个不死的、优雅的、遵守传统价值观的男性角色,是它能留下的最佳词条。
至于多元化、LGBT 这样的话题,我不是不能接受,只是不能接受它贴在 007 身上。新一代的观众可以批判它,可以嘲笑它,但绝不能无视它。


